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者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厦门臻探航空科技有限公司X射线野外(室外)探伤项目 |
厦门 |
厦门臻探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
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实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18号厦门航空工业有限公司二层北侧厦门臻探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内,使用1台X射线探伤机,用于飞机结构及飞机零部件的无损检测,为Ⅱ类射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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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伤作业时,做好分区工作管理,并设置警示标识。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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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西集中查验区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工程 |
厦门 |
厦门海沧海关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在厦门市海沧街道海沧大道1号厦门海沧保税港区西集中查验区内,新增1台集装箱检查系统,最大能量为6MV,为Ⅱ类射线装置。 |
1.外照射防治措施:设置屏蔽墙和防护门、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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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22、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fjepb.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